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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冇錢借女友報假案 蠢男:唔見$8.5萬 

無$借 GF 蠢男:唔見$8.5萬( 2011-10-05 )
冇錢借女友報假案 官斥被告行為差勁 稱將判監


[轉載/Youtube] 年輕物業管理文員因新相識女友問他借錢幫家人辦喪禮,他缺錢借給女友,竟想出「屎橋」虛構被人偷走手提電腦及85,000元現金,為了加強說服力甚至走去報警,因而被控報假案。涉案青年昨承認虛報有人犯罪,遭裁判官怒斥他行為差勁,裁判官明言會判他坐監。 記者:蔡曉楓

主任裁判官馬漢璋直斥被告,無論他今次報假案的理由是真是假,也只是他與女友之間的事,他是成年人,應知虛報的後果嚴重。裁判官指被告的行為差勁,向警方講大話,浪費警力,實不可取,勢判處他入獄以懲,但先等候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官報告,將他還押監房至本月18日才判刑。
被告葉家富(29歲),報稱物業管理文員,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虛報有人犯罪。控罪指他於今年9月20日,在沙田警署的報案室內,虛報被人盜去一個袋,內有一部手提電腦及現金85,000元。辯方求情指被告十分愚蠢,犯案是了為向女友證明自己無錢才犯案。
案發當日下午2時半,被告到沙田警署報案,繪聲繪影憶述在他一個小時前身處瀝源邨的公園內,坐在長凳上與女友傾電話,當時將手提包放在凳上。不到一分鐘,突然發現手提包不翼而飛,懷疑遭人偷去。被告還仔細說出,當時他所在的長凳面向着大廈。
不過警方其後到現場調查及分析證供,發現案發的時段根本甚少居民在公園出入,加上被告所形容的長凳位置,附近有樹幹及欄杆,如有人在那裏犯案,被告不可能沒察覺。

重返現場說出事件
警方於同月28日帶同被告重返現場,被告才供出事件全是他虛構出來。他解釋,剛結識了新女友,女友家人要錢辦喪禮問他借錢,他因不夠錢借給女友,故意虛報被人偷去財物,才可以「合理」解釋自己真的無錢。
案件編號:STCC45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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