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媽媽毆印傭判緩刑

丈夫會多花時間陪伴
辯方替被告陳文儀(33歲)求情時稱,被告因過於緊張子女學業才犯案,她自知犯錯,決心改過,而被告丈夫知悉她的問題,決心花多些時間陪伴她。
裁判官羅德泉指出,僱主有責任為僱員提供安全環境,被告不僅沒有這樣做,更出手打印傭,案情實屬嚴重。
案情指被告住在九龍塘筆架山寓所,她在子女面試前一晚,即今年5月2日,因不滿印傭不服從指示,趁她蹲在地上清潔時,拳打她的頭顱,再腳踢其腹部。
及後被告要求印傭為子女刷牙,印傭僅點頭回應,被告以為她「唔聽話」,再扯她的頭髮,另一名家傭見狀報警。
辯方早前指被告在城市大學考獲一級榮譽畢業,其後完成碩士課程。
案件編號:KCCC23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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