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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警員涉落格 60元也不放過

蠱惑警察涉 13次落格  LV誘惑?( 2011-11-15 )
警員涉落格 60元也不放過


[轉載/Youtube] 服務警界19年的警員於旺角警署報案室當值期間,涉嫌藉處理路不拾遺工作之便落格,扣起13名市民拾獲逾14,230元現金和名牌銀包,試過連銀包內60元也不放過。該警員昨在區域法院否認13項盜竊罪受審。
被告孔志東(35歲)於92年加入警隊,案發時隸屬旺角警署報案室,現已遭停職。據悉,同案原涉另一被告,即高級警員吳兆輝(45歲),他案發時與孔行孖咇在警署任接待員。因吳涉在警署內盜竊,觸發警方翻查孔的警察記事冊,向拾獲者及失主展開調查,繼而揭發孔疑犯法。
控方昨開案指,被告於09年11月至去年7月期間,在旺角警署任接待員,負責將前來報案的市民分流處理。根據程序,處理報失個案的警員要將有關財物及拾獲者的資料,記錄在警察電腦系統內,並向拾獲者發出財物收據,由拾獲者及警員簽署後存檔。不過,被告並無這樣做。

萬四元財物不翼而飛
被告不但違規,有13名市民路不拾遺,將拾獲的銀包交往警署,被告更抽起銀包內的款項後,才致電叫失主回來認領證件。警方發現13名市民拿到警署的失物中,有至少14,230元現金及一個名牌LV銀包等,在交回物主手上前已不翼而飛。
有路不拾遺的市民指出,孔不但無將他們的報失個案轉介報失專櫃處理,亦無向他們發出收據。其中一名物主何民剛於去年4月在回家途中遺失銀包,其後獲屋苑通知銀包已交往旺角警署。他抵警署後,見孔從櫃桶拿出他的銀包,內裏證件齊全,惟獨6,500元及一張八達通不見了。何不打算追究,被告叫他在記事冊簽名作實後,便可離去。
旺角警署行動及支援小隊指揮官王浩培昨指,孔於去年5月曾獲失主來信表揚,幫他迅速尋回失物。但王強調,即使正值繁忙時間,孔也不可跳過將資料輸入電腦的步驟,否則違反《警察通例》。
案件編號:DCCC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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