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娃被姦以為與男友性交

涉案范家文(38歲)被控一項強姦罪,昨被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被控於今年4月23日,在紅磡海逸豪園某單位強姦女子X。
控方要求將案押後,等候律政司法律指示。控方指案發當晚,被告在蘭桂坊認識X及其友人Y。其後三人到X位於紅磡海逸豪園的寓所,X進入睡房休息,而被告則與Y在客廳擁吻起來。不久,被告走進X的睡房,半小時才走出來。至半夜2時半,被告送Y坐的士回家。
X稍後醒來,感到下體疼痛,懷疑遭被告強姦,她當時因醉酒以為被告是自己男友,與家人商討後決定報警。警方其後在被告工作的地方拘捕他,警誡下他否認強姦。法醫在X下體驗出被告的精液,被告在錄影會面時承認曾射精,但並無與X性交。
法官拒被告保釋
辯方替被告申請保釋,指他任職現時工作已8年,月入12,800元,父母已退休,願意交出5,000元保釋金,但遭裁判官拒絕,還柙至12月29日轉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
案件編號:ESCC4769/11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