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 Row

[兩岸] 保護學童 台禁師生戀

禁愛令!師生戀大中小學唔 OK( 2011-11-01 )
保護學童 台禁師生戀


[轉載/Youtube] 台灣教育部下令禁止「師生戀」,以「保護14歲以下學童」為由,在新聘的小學、中學及大學教師的合約中,加入「不得與學生發生感情」條文,違者會被解僱。事件引發爭議,有人批評「教育部管太多了!」更可能有違憲之嫌。
台教育部長吳清基昨日展示向各級學校發出的公文,載明據「刑法二二七條,與未滿14歲及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性交、猥褻罪規定,優先納入教師聘約,以提醒教師避免觸法」。他強調,即使在大學發生師生戀也「有違專業倫理、不鼓勵」。
事件引發熱議,台大學生會長鄭明哲稱,過往很多老師都與學生、助教結婚成為佳話,當局不應禁止。法律界人士認為,憲法保障民眾自由權,「禁愛令」有違憲之嫌。
台灣《蘋果日報》/中央社

0 comments:

本週 YoutubeHK 熱門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