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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Fb男警察宿舍搞12歲女 青年囚一年

踩警長宿舍  12歲 fb女打真軍( 2011-12-08 )
fb結識 紀律部隊宿舍交歡 青年搞警長女囚一年

青年在社交網站facebook結識回港度假的12歲少女,原來少女父親是警署警長,但青年冇有怕,斗膽在太帥頭上動土,初次見面便造訪少女位於紀律部隊宿舍的香閨,「食住上」跟少女性交。法官慨歎互聯網世代下,青年特別容易佔少女便宜,但鑑於案件不涉誘使或付款叫少女做愛,故判監一年

12歲女 Fb男 警宿舍打真軍( 2011-11-16 )
警察宿舍搞女童  網上結識 青年認罪痛哭


[轉載/Youtube] 12歲警署警長女兒暑假回港度假期間,透過社交網站facebook結識20歲青年。兩人相識僅兩個月,青年便斗膽在太帥頭上動土,到訪警長居住的紀律部隊宿舍,與少女性交,料不到卻被警長回家時撞破,青年當場被捕。記者:陳曉薇

兼職運輸工的被告古作棋(20歲),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時不斷痛哭,聲稱已感懊悔。法官游德康昨指,此控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法庭對於有20歲青年選擇與年僅12歲的少女性交「感到反感」。雖然法例規定法庭要替年輕罪犯領取報告考慮判刑,但游官初步認為,判被告即時監禁至為合適,以阻嚇年輕人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案件現押後至下月7日,先取背景報告始判刑。

遭警長撞破被捕
12歲女事主X案發時在英國就讀Year 7,其父任職警署警長,她今年夏天返港度假,透過facebook結識了被告,X曾透露自己12歲。今年9月1日,X准被告到她位於紀律部隊宿舍的家作客,兩人初次見面。最初兩人只是打遊戲機及看電視,跟着入X的睡房,被告開始摸X的手腳,還開口問X,可否摸她的下體,繼而在無戴安全套下與X性交。

此時,X父稍後回家,敲X房門,只見X僅用毛氈遮掩身軀來應門,認為事有蹊蹺,回頭一看,發現一對男裝波鞋放在大門旁,於是迅速觀察女兒房間,驚見原來被告躲在窗簾後面,便喝他現身。當時被告身上僅穿着短褲及短襪。X父怒不可遏,責問被告知否女兒幾歲,隨即將他拘捕。被告承認因一時衝動犯案。

辯方昨指,被告在內地出生,02年隻身來港投靠親戚,中二輟學後曾任裝修工及運輸工。他因經濟需要,5年前起已獲社署跟進,但社工不知他對性充滿疑惑。

案件編號:DCCC10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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