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主與前英皇歌手勒索案 靚模自揭吸毒跑私鐘經歷

否認勒索罪的被告李偉廉( 26歲),是 X( 24歲)的前男友。 X昨日在庭上毫不迴避其過去。來自殷實家庭的她,父親從商,但 17、 18歲時她離家出走。為了應付生活,她賣淫。她一直沉淪毒海, 07至 09年共三次因藏毒及販毒被捕,曾入戒毒所。
X之前的男友為社團中人,但今年 X發現他有第三者,結束兩年感情。去年 11月, X在一間模特兒公司結識了被告,被告成為其經理人,至今年 2月開始拍拖。 X向被告坦承以往索 K和曾到夜總會工作,被告亦曾問她有否跟客人到酒店上床。
花 15萬元報讀不同課程
模特兒並不易做,為了接更多工作, X要自費報讀不同課程。她花了 3,800元請專業攝影師為她拍照,再花 6,800元請來一名無綫電視藝員講授演藝技巧。若想獲藝員以私人方式教做戲,需再花 16,000元學費。 X強調:「呢啲課程一定要上,如果唔係無資格接工作。」
還有其他林林總總的課程,包括唱歌、行天橋、禮儀等九項課程,辯方指總學費需要 15萬元。
同月下旬,被告與 Jerry合資經營另一間模特兒公司,因資金周轉不靈,被告要求 X以她的名義,向財務公司借六萬元,被告僅還給她 8,000元。兩人後來關係漸淡, 6月分手。
不料同月 23日她竟收到 Jerry來電,要求她在兩日內準備 10萬元,否則她之前在酒店所拍的 10多段裸露片及索 K資料會被公開,其後兩天她收到 Jerry八個勒索留言。 X後來報警。
X作供後向記者稱,並非「發明星夢才做模」,深明自己資質差不識做戲,她對化妝有興趣,現跟一名人化妝師學習。案件 12月 19日續審。案件編號: KCCC25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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