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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廉署拘22人涉區選種票 6疑犯獲保釋候審

種票種出複製人? 勁遠都照種( 2011-12-06 )
旺角種票案再一人被控  提堂六人 報「真地址」仍不盡不實

6名涉嫌在區選中種票的選民,昨被廉政公署押解到九龍城法院提堂。他們在選民登記冊上報住旺角京士柏選區一單位,原來有一半人實際住在元朗。部份被告面對廉署人員調查時仍「死性不改」,所報地址不盡不實,甚至拒透露地址。記者昨到他們向法庭呈報的「真正」地址查問,仍有住客說並無此人。廉署昨再落案起訴多一人,今日提堂。

區議會種票案6疑犯獲保釋候審


老廉做嘢 種票瀨嘢!( 2011-12-05 )
旺角一屋12票案 廉署拘22人  6人被控區選種票


[種票拉人] 廉署拘22人與區選種票有關
2011-12-05


[種票拉人] 陳鑑林:不擔心被捕疑犯與民建聯有關


[種票] 民協亦提選舉呈請


[轉載/Youtube]區議會選舉「種票」事件陸續被揭發後,廉署上周五動員百人展開「浪花」行動,拘捕二十二人,涉嫌虛報選民登記住址,企圖在今年區議會選舉油尖旺區京士柏選區中「種票」,其中報住旺角煙廠街華新大廈同一單位的六名不同姓氏選民,昨被廉署落案起訴涉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種票」,六人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今屆區議會選舉「種票」問題被質疑「遍地開花」,部分選區更被點名為選票「種植場」。在油尖旺京士柏選區以兩票之微落敗的民協林健文,以及成功連任的西九新動力副主席、建制派議員梁偉權,日前就分別向選舉事務處、廉署或警方投訴,指區內數個大廈單位,疑被多個不同姓氏的人士虛報為選民登記住址,涉嫌「種票」。

廉署昨公布,在接獲針對區議會京士柏選區涉「種票」投訴投後,隨即展開調查,至上周五(十二月二日)該署X組採取代號「浪花」行動,動員百名人手,先後拘捕二十二名今屆區議會登記選民,他們涉嫌向選舉事務處的選舉事務主任,提供虛假住址資料,以登記成為油尖旺區京士柏選區的選民。據消息人士指,二十二人均報住旺角煙廠街華新大廈的三個不同單位。

廉署續指,根據經劃綫的選民登記冊顯示,上述其中二十人曾於今年十一月六日的區議會選舉中投票,他們涉嫌在選舉中觸犯有關投票的舞弊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當中不同姓氏的六人,包括三男三女,昨日遭廉署正式落案起訴,涉嫌在區議會選舉中「種票」。被告分別為何振輝,四十五歲,電影放映員;陳美斯,三十八歲,經理;劉靜琪,三十九歲,自僱人士;黃家健,三十四歲,廚師;李海琪,二十一歲,接待員;以及馮嘉麟,三十四歲,電氣技工。

六名被告各被控以一項罪名,控罪指他們涉嫌於今年十一月六日,在油尖旺區議會選舉(京士柏選區)中作出舞弊行為,即向選舉事務主任提供虛假資料,在正式選民登記冊中訛稱旺角煙廠街一幢大廈的同一個單位是他們的現時住址,而其後在上述選舉中投票,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6(1)(b)(i)條。六人今早九時三十分將被帶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消息人士透露,六名被告所報住的地址為煙廠街華新大廈七樓一單位。據悉,該單位業主一家三口均住在上址,全為選民,但在選民登記冊上,除他們三人外,同時紀錄了另外十一人亦以上址作為選民登記住址,包括上述六名被告。至於餘下被捕的十六人,同以華新大廈的單位作選民登記住址。

廉署繼續調查案件,又指選舉事務處正提供全面協助。根據法例,若任何人士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如循簡易程序審訊,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或經公訴程序審訊罪成,最高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七年。但若控較輕微的在登記選民住址中作虛假陳述,最高則被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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