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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洋高官蒙眼交歡片 遭淫片恐嚇

高官愛蒙眼性交 遭淫片恐嚇( 2011-09-21 )
洋高官蒙眼交歡片 險擺上網


[轉載/Youtube] 失婚外籍高級公務員到灣仔酒吧尋歡,搭上印尼籍女傭。印傭直指高官有蒙眼性交癖好,令她不滿,後來更發現男友暗交她的「姊妹」,醋意大發下連發六個電郵恐嚇高官,聲言將「熱爆香港政府外交官短片」放上網,圖以兩人的性交短片向高官索款10,000元。印傭昨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游德康信她只是一時妄語,輕判她監禁半年,緩刑一年。
被告Sri Atmi(33歲)昨認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中擔心聲譽受損而報警求助的是一名54歲外籍高級公務員X先生。被告在09年2月來港做家傭,同年9月化名Amy的被告與X在灣仔酒吧邂逅,兩人隨即發生關係。據被告說,她已離婚,在印尼育有三名子女,而X當時則跟前妻離婚兩年,十分寂寞,之前也有印尼籍女友。
被告覺得X對她很好,不但請食飯,還經常以短訊傳情,她以為找到真愛。後來X到外地工作,也自願滙錢供養她,令她感覺自己是他唯一的愛人。

印傭恐嚇罪成輕判緩刑
可是好景不常,去年7月,X被派駐海外工作,兩人關係轉淡,X提出分手。今年初,X正式提出,要求做普通朋友。今年4月11至15日,被告連續發出6個電郵給X(見表),內容聲言有短片在手,威脅他如不給她10,000元,便會將片上載至YouTube。X於15日報警。
被告指和X性交時會將過程拍下,X也知被告有此習慣,但X並無堅持要她刪除短片。
警方接報三天後,在被告工作的尖沙嘴重慶大廈拘捕她。她被捕後承認和X到時鐘酒店開房時,以手機拍下性交過程,並將儲存淫片的儲存器交了給一個朋友。她聲稱今年4月意外揭發X的facebook上有一連串女性朋友,因妒忌而向X發出電郵,她只是想嚇X,希望他和兩友斷絕交往。
法官表示,被告因是案留有案底,已失去留港工作的機會,相信她重犯的機會低。加上此案有爭議點,相信被告只因絕望而一時妄語,故輕判她作懲罰。
案件編號:DCCC621/11

印傭發給洋高官電郵節錄
「我唔會再理會你係邊個,呢個係你嘅選擇,失去所有,等住落地獄啦!熱爆香港政府外交官短片將上載youtube!!」

「由明天起,我畀三日你,我要你:1.從你facebook封鎖sasa同jojo!...3.將10,000元存入我戶口。」

「...你記得2010年2月13日星期六,我要求你食住煙,從旁欣賞睇住我用假陽具(dildo)自慰,這齣超正片段在youtube上映,應取*****五星,我上載後,便會邀請你,我的親愛...祝你好運。」

資料來源:案情撮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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