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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審計署踢爆 食安中心信唔過

瘋狂買制服 夠著 27年( 2011-11-17 )
營養標籤 只發現1%違規 查實60%  審計署踢爆 食安中心信唔過


[轉載/Youtube] 營養標籤實施逾一年,審計署報告踢爆食物安全中心的監管極為馬虎,在化驗食物時只「是旦」抽驗其中一種營養素,並非做齊七種核心營養素,令不合格樣本比率少於1%;當審計署驗勻七種營養素時,違規樣本高達六成。中心又沒有抽查嬰兒及特殊膳食食物的營養標籤。立法會議員批評中心執法粗疏。記者:陳沛冰、鄭啟源、盧文烈

最新一份審計署報告指出,食安中心過去一年抽查逾1.6萬個食品標籤,大部份以肉眼檢查,只化驗505個食品樣本,但原來只有30個樣本(6%)驗齊標籤上規定的「1+7」種核心營養素,七成樣本只簡單檢測一種營養素,結果只有0.7%即111個樣本的標籤不合格,惟至今未作出任何檢控。

但審計署今年7月到55間街市檔、土產商店及雜貨店等抽樣,發現逾350款食品的標籤懷疑不符合規定。該署今年5月至8月又委託大學測試70個食品樣本,當中60%懷疑不合格,其中52%有兩種或以上實際營養素值與標示的差異,超出容忍限值,即違反法例,有一個樣本的實際鈉含量是標示的11.3倍。

兒奶粉竟有膽固醇
至於每年銷量少於三萬件的食品,可豁免營養標籤,審計署覆核140宗原獲豁免的食品,發現20宗的食物商遲報每月銷量,其中一宗遲報10個月;有8宗個案銷量超過三萬件,但食安中心延誤撤銷其豁免一至四個月不等。
審計署又批評,食安中心沒按風險制訂巡查策略,約73%食物標籤樣本來自超級市場;但超市食品違反規定的風險一般較低。該署人員曾跟隨食安中心做突擊巡查,發現中心原計劃巡查的三條街沒有商店,又無巡查商場內的土產商店。該署指中心沒按風險評估,選擇要化驗的食品種類及營養素,又沒就違規個案採取跟進行動。
雖然嬰兒及特殊膳食不受營養標籤法例規管,但審計署發現該中心過去五年,不但沒有抽查,也沒有就該些食物進行風險評估。審計署自行在市面抽查,則發現不少食品的營養成份及標籤有問題(見表),如嬰兒奶粉竟加入膽固醇、糖尿病人食用的營養粉每100克竟含超過12克糖。建議中心改善及調整巡查策略,並認真考慮以法例規管嬰幼兒食物附有營養及保健聲稱。

議員轟抽驗馬虎粗疏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成員李華明批評,食安中心抽驗工作馬虎及粗疏,令營養標籤制度形同虛設,對其把關工作表示失望。中心應全面檢討巡查方法,如巡查更多不同地區的小商店及加強化驗。
食安中心回應,今年4月起調整執法策略,改為集中抽查小型零售店舖。中心正跟進審計署發現的懷疑不符合規定個案。本港的《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預計明年推行,政府會考慮是否立法規管嬰兒食品的營養成份及標籤。

食安中心監管不力例子
例子一:審計署5月抽檢一款專供糖尿病及關注糖尿病人士食用的外國品牌奶粉,糖含量是標示的兩倍,沒有標示反式脂肪數值,違反營養標籤法例

例子二:審計署發現一款外國品牌嬰兒奶粉加入乳果糖及綿實糖,另一款更加入膽固醇,該些成份並非食品法典委員會所列的重要營養素

例子三:07年醫管局把一種聲稱加入有保健作用的「新奇配料」奶粉轉交食安中心跟進,但中心並無調查

例子四:03年至10年食環署接獲6宗投訴,當中2宗來自某國總領事館,指一間奶粉商的奶粉標籤聲稱有問題,如不含棕櫚油可減少便秘;食環署發出警告信,但今年該奶粉商仍用類似聲稱作推廣

例子五:審計署6月抽驗一款外國品牌的糖尿病專用營養粉,標籤無列明糖份含量,測試顯示每100克含12.3克糖,卡路里含量也不符合其低卡路里的聲稱

資料來源:審計署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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