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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iPhone水貨天后面臨罰兩億

師奶變天后 走 i貨罰 2億( 2011-11-17 )
橫行港深七年  iPhone水貨天后面臨罰兩億


[轉載/Youtube] 一名家住上水的家庭主婦因生活所迫,充當水貨客幫補家計,怎料七年後竟成為水貨集團主腦,每天率領水貨大軍以螞蟻搬家方式在各大口岸走私電器。她早前在深圳落網,被揭發由06年至去年9月,僅走私iPad、iPhone及手提電腦已達3萬多部,逃稅高達4,000多萬元人民幣,最高罰款可達2億元人民幣。她與32名黨羽昨天續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提訊。

該走私集團共33人落網,其中14人為全職水客;主腦高亞梅40歲,江蘇人,嫁來香港,住在上水。昨晨10時,33人被押上庭續審,暫時未有判決。代表律師透露,高婦已認罪,昨繳交5萬元人民幣罰金,因案情嚴重,可能會判得較重。

憑人脈關係自立門戶
據了解,高婦在庭上自稱是家庭主婦,離婚後為了生活,04年開始當水客,穿梭上水與羅湖之間,專門走私電子產品,如手提電腦、iPad平板電腦、iPod、iPhone智能手機等。她起初打工幫人帶貨,憑人脈關係自立門戶,幫內地水貨商運貨。
據悉,高婦為避開海關截查,除買通有勢力人士,還利用殘疾人士、老人、孕婦,甚至深港兩地走的學童帶貨。她收費較平,且絕少出事,深得水貨商信任,生意源源不絕。
檢察機關指,06年1月起,高婦以每部手提電腦200至280元人民幣不等,向內地貨主收取帶工費,然後以每部80至100元僱水客從羅湖口岸走私過關。09年6月開始,其兄高輝、高輝女友譙曉燕及奚小榮聽命於她,在羅湖口岸收集走私入境的手提電腦,並將貨物交給內地貨主。

四年走私三萬部電腦
據統計,06年1月到去年9月,藉該集團走私的手提電腦達3萬多部,偷逃的應繳稅款達4,000多萬元人民幣,最高罰款可達2億元人民幣。
高婦在庭上承認,接到貨後就把電腦和包裝盒、電腦包等分開逐一帶過關。她強調自己是家庭主婦而非走私集團老闆:「我不能算是頭目,只是有時候貨比較多,我一個人帶不完,就找幾個認識的水客幫忙,我沒有組織他們。」
她否認走私電子產品獲利甚豐:「我很窮,很多錢都還在老闆那裏,沒有支付。」她又指,若貨物被海關截獲,罰金要自己出,完稅貨物照常交給內地貨主。她稱大概有三分之一貨物是完稅的,但法官問她有沒有完稅發票時,她說沒有保留。
根據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如果檢方對高亞梅的指控成立,她可能面臨最低4,000萬元、最高2億元的巨額罰金。
金卡(深圳)律師事務所的張興彬律師分析,對經濟犯罪分子處以「天價」罰款,加大其犯罪成本,主要是從經濟上防止他們再次犯案,同時對其他可能犯罪的人製造心理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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