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餚送釘龍華罰款 食客嫌判得輕 擬民事訴訟
「我又唔係蠱惑仔想呃錢!」依然氣難平的郭先生昨晚通知本報,上門追討當晚逾千元的賬單。郭抵龍華後表現平靜,向負責人索償該筆賬單。龍華說歡迎郭循民事索償,指他多次騷擾,終報警。警列雜項案件處理。
遭食環署票控的被告龍華酒店有限公司以往無案底,昨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食物物質與購買人所要求者不符罪成,除罰款外,兼付405元政府化驗所費用。
從事食物批發的郭先生聞判後憤怒:「好彩冇事啫,食咗落肚點算呀?應罰到坐監啦!」他說證據確鑿,審訊浪費公帑:「我(請假)上嚟都唔見幾千啦,嗰度得個名,以後送畀我都唔食。」他說會再找律師告龍華。女兒事後心理受影響,「以後食咩都要睇清楚」。
崧子炒鴿崧藏1.1cm釘
4月17日晚,郭偕外母、妻子及三名子女到龍華酒店慶祝外母生日,點了價值1,122元的套餐。16歲女兒吃配生菜的崧子炒鴿崧時,突「呃」一聲,跟着吐出長1.1厘米生銹鐵釘。郭直言「乜咁離譜」,先後找兩職員處理,兩人都無出聲。
後來經理來到,語氣很差:「老闆話唔收你錢,你有咩要求或者想賠償丫?」郭直言:「你咁嘅態度有冇搞錯呀?」遂致電食環署並用膠袋將鐵釘連食物帶走。署方翌日才撿走證物。
公司代表薛志偉辯護時質疑鐵釘根本不在食物內,除郭一家無其他證人。他盤問郭時,自揭經理有道歉並稱不用埋單。薛離開法庭時承諾「以後會改善」。
案件編號:STS97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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