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沒兩年 攝日本妹裙底落網 港鐵偷拍狂判感化

被告戚志邦(33歲)承認七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獲判感化後,穿上拖鞋離開。
控方透露,今年4月15日早上的繁忙時間,警方新界北情報組探員發現被告在港鐵石硤尾站內的扶手電梯上,形迹可疑,原來他正偷拍一名穿校裙的17歲日本女生,警員即現身將他拘捕。被告
鞋藏鏡頭 保釋再犯
警方在被告住所撿走其電腦及手提電話,發現大量長腿、短裙和內褲的短片及相片,證實被告早於09年1月已開始偷拍,偷拍現場包括港鐵車廂、月台、扶手電梯及樓梯。短片及相片顯示被偷拍女子身穿不同顏色的短裙,被告的樣貌亦曾「入鏡」。
警方批准被告保釋,怎料他未知悔改偷拍癮再起,更在9月6日在港鐵旺角站再偷拍時斷正被捕。他今次用的改裝鞋,將一個針孔鏡頭安裝於右鞋的鞋面上,鏡頭朝天,但逃不過眼利的探員,探員亦在他攜帶的膠袋內發現一部攝錄機。被告向探員承認,偷拍裙底照片及短片是為了滿足自己。
署任裁判官錢禮指被告9月6日起已被扣押,至昨天已近三個月,等於判監四個半月。心理醫生指被告重犯機率高,雖然被告及其家人均認為被告毋須接受心理或精神治療,但錢禮指被告的偷拍行為長達兩年9個月,認為被告有需要接受相關輔導及治療。
案件編號:KCCC34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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